孫某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海淀區公安分局刑事立案并刑事拘留,其后被海淀區檢察院批捕,在榮罡律師的努力下,檢察院最終做出不予起訴決定,孫某被無罪釋放。
當離婚后發現對方有隱瞞過錯行為,但已經簽署了調解書,這時候我們還能提起訴訟嗎?如果提起訴訟應當以什么理由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呢?本案例將為您一一解析。
原被告雙方共同投資合伙經營酒店,但是買賣賠錢了,這時原告提出曾經轉給被告的10萬元資金轉賬記錄中標注為借款,以此為由向被告提出訴訟,那么雙方借貸關系是否成立呢?
委托人租賃的房屋是違章建筑,租賃方已耗巨資進行裝修、整改、擴建。房屋被拆除,帶給租賃者的租賃費、裝修擴建損失由誰來賠?且聽榮罡律師分析。
員工離職時與公司簽訂了一份離職協議,約定離職后雙方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。在此情況下,公司拖欠員工的工資能否要回?榮罡律師為您分享真實勞資糾紛案例。
針對同一個交通事件,有關工傷的社會保障法以及交通事故責任的侵權責任法,在一定條件下,二者是否可同時適用并行主張?榮罡律師事務所為您詳細解析。
航空公司培養一名合格的飛行員需要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,但當時很多國航飛行員都選擇去私企航空公司享受更優厚的待遇,那真的可行嗎?
離婚案件比較復雜,因為要證明雙方感情破裂是需要講證據的,單憑夫妻一方提出離婚,一般會安排調解,但也有幾種情況可以直接證明雙方感情卻已破裂。